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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
税务中的哪些避税方法不能用
发布时间:2021-10-2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9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      在公司的经营过程当中,如何合理避税一直是各位老板们想要了解的,那么除了正规合理避税之外,还应该了解哪些避税方法不能用,才能更好的节税,避免踩坑的同时还能为企业节省开支。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,税务中的哪些避税方法不能用。
 
一、销售收入方面(即销项税额)
 
  1.原材料转让、磨帐不记"其它业务收入",而是记成"营业外收入",或是直接磨掉"应付帐款",不计提"销项税额"。
 
  2.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,不计提销项税额。
 
  比如说:托收承付违约金,很多企业收到违约金之后,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。
 
  3.以"预收帐款"方式销售货物,产品或者商品发出时没有按时转记销售收入,长期挂帐,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。
 
  4.三包收入"不记销售收入。
 
 产品"三包"收入指的是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,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"三包费用"(含配件),保修点跟商家挂帐不记收入,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"代保管商品"。
 
  5. 发出商品,不按"权责发生制"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,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。
 
其表现为:发出商品时,仓库保管员记帐,会计不记帐。
 
  6.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。
 
7.废品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。
 
  这类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、铁肖、铜肖、铝肖、残次品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、液体等。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,是个体经营者收购。
 
 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,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,比如说:食堂补助,极个别是用于上缴管理费,而大多数则会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。
 
  8. 返利销售。
 
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,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,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,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,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。其形式主要有两种:
 
  (1)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,并按时付完货款,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;
 
  (2)是返还实物、产品、或者配件。商家接到这些现金、实物后,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,更不作"进项税额转出",形成帐外经营。

什么是风险管理?风险管理的范围有哪些?
 
风险管理,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风险很多,按照不同的标准对风险作适当分类,不失为识别风险的好方法。而对风险的分类方法很多,这里我们仅就与保险密切相关的两种分类方法对风险进行分类。
 
1、按风险的性质.可以分为:纯悴风险和投机风险。
 
纯悴风险的特点是只有一仲后果,就是对经济和人员造成损害。因此纯悴风险具体表现形态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。所以,这种风险大多数属于保险公司可以承保的可保风险。投机风险则不同,其后果有两种可能:一是经济损失.一是获利。如买卖股票,有可能获得高收益,有可能亏空。这种风险不属于我们的风险管理研究之列。
 
2、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。包括:
 
(1)自然风险,指火灾、暴风、洪水、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;
 
(2)社会风险,指罢工、抢劫、基乱等由于个人或集团反常行为而带来的风险;
 
(3)经济风险,指物价变化、通货膨胀、内外贸易政策发生变化、变化责任贻偿的法律规定和工资政策变更,以及其它影响经济收益的风险;
 
(4)政治风险.指宗教冲突、叛乱、战争、政局变化等政治事件所带来的风险。